政协秦皇岛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闫五一同志请辞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主席职务的决定

2026年2月2日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职务调整,闫五一同志请求辞去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主席职务。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政协章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决定接受闫五一同志的请辞,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