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号

根据《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和《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审判、检察人员任前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任命的李莉炜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李莉炜,女,现任昌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拟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社会各界人士对该同志任职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来信来访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

本公示期限为5天,即20171020日至24日。

电话:3220325

地址: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

邮编:066000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