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290元,比上年增长5.4%。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700元,增长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513元,增长6.7%。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26,比上年缩小0.05。全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25248元,比上年增长4.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2079元,增长3.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114元,增长4.9%。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7.9%,比上年下降4.2个百分点。其中,城镇为26.7%,农村为30.5%。
年末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1.5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53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参保人数112.59万人,增加3.1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94.29万人,减少5.81万人,人均筹资标准提高至1050元,其中政府补助670元、个人缴费38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1.67万人,减少0.48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7.78万人,增加0.6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2.49万人,增加0.48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67.60万人,减少0.50万人。
全市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共有67个,其中养老机构61个;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床位10625张,其中养老机构床位10266张。不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和设施1542个,其中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541个。全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20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