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陀罗尼经幢

陀罗尼经幢是秦皇岛境内现存唯一的经幢,坐落于卢龙县城内南门里的十字路口中央,其全称为尊胜陀罗尼经幢,俗称石塔,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陀罗尼经幢是河北省较为高大的石雕经幢之一,整座经幢系用多块巨石精雕细刻后叠砌而成,高大挺拔,秀美壮观。幢高10.35米,耸立在正方形的石砌台基中央,台基四周以石雕栏柱围绕,占地面积25平方米。经幢为八棱多层式建筑,幢身分为6节(《永平府志》及《卢龙县志》记为7节),各节间设置华盖、幢檐及迎莲等石雕饰件,上边莲花宝珠式幢刹,下有须弥幢座,外围龙盘玉柱,计八龙祥扶。须弥座上各面雕饰猛兽、佛教人物、经变故事和飞天等,造型古朴,雕刻精细。幢身第一节八棱石柱上阴刻金大定十一年(1171年)《平州石幢记》;第二节刻《千手千眼大悲神咒》;第三节刻《大佛顶尊胜陀罗尼》;第四节刻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重修北平石幢记》;第五、六节各面浮雕佛造像,顶部雕饰仿木结构幢檐、花奔及莲花宝珠式幢刹,幢檐八角上挑悬铁铃。台基上四周以石雕栏柱环绕,柱12根,柱身雕云龙,柱头雕饰石狮;栏板12块,东、南、西正中栏板浮雕团龙祥云,北正中一块为红色石板,因风化严重而纹饰不清。其余皆浮雕佛教人物经变故事,雕艺古仆,栩栩如生。

根据卢龙陀罗尼经幢第一节所刻《平州石幢记》可知,经幢始建于唐仪凤年(676~679年)中,当时佛教密宗盛行,而卢龙历史久远,古时地理位置显要,自汉起至明清时期,素为郡、州、府、县之治所,是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的中心。故宜择此地修建经幢,刻密言于石上,以弘扬佛法,普度众生。卢龙陀罗尼经幢虽始建于唐,但今之经幢已非始建之物。据《平州石幢记》载:“城中旧有石幢一座,于陀罗尼经幢正隆四年(1159年)五月二十日遭风雷暴至仆之于地,居民秽污,深可悲夫。于戏,万事无恒,荣枯互作会,州中信士王昌吉校尉□发心再建,遍告州人□邑□施铜钱二千万。令匠琢石及刻密言于石上,始于金大定九年(1169年)五月间,兴工后至十一年九月三十日工毕,奇巧之势十倍于前,举高三丈,落落风规,实州中之伟望。”由此可知卢龙陀罗尼经幢自唐建成后,于金代正隆四年(1159年)被自然灾害所毁,后于金大定九年(1169年)五月重建,施铜钱两千万。但重建工程的其他具体情况不详。另在经幢的第四节上所刻《重修北平石幢记》中,有“大明万历二十八年岁次庚子十一月初一日立”的字样,说明在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卢龙陀罗尼经幢又经历了一次大规模的修缮。据对现存石幢的考古调查分析,此次重修仍沿用了大部金代重建时的原构件,故今之经幢的年代仍以金大定十一年(1171年)为准。至于以后又经历了多少次修缮活动,史料无载。但在经幢围栏东面正中石栏板的南北两侧,刻有“光绪十九年七月阖会公二,赵鸣远敬送石料一方”等字,这说明在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至少对经幢进行进一次小规模的修缮,且又有少部分清代的石构件添加。

卢龙陀罗尼经幢的显著特点,在于它是集不同历史时期的雕饰艺术于一体,把佛教内容的宣传有机地融于雕刻和建筑艺术之中,既保持了宗教的内容和原义,又更加形象化地宣传了佛教文化,是极其宝贵的文化遗产,同时又是研究中国古代各时期建筑科学、雕刻艺术及佛教文化的珍贵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