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和致函国务院、省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日常公文办理,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各部门,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和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来文办理。

(二)负责市政府领导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以及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等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市政府各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五)组织起草市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以及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对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决定事项及省政府、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七)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八)负责承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市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负责承办市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工作要求。

(十)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要求,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政务信息(包括舆情信息)服务工作。

(十三)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市政府新闻宣传、舆情回应等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六)组织协调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导、督促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政策措施,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市政府驻外机构(境内)及市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八)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对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以及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政策研究机构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要课题协作攻关。

(十九)贯彻执行国家、省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金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负责协调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服务我市实体经济发展,组织做好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地方金融改革创新等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市地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和规范发展工作。

(二十二)负责牵头全市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防范和处置化解工作。

(二十三)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李文生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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