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韩晓明辞去秦皇岛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11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决定接受韩晓明辞去秦皇岛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