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12号

根据《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审判、检察人员任前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任命的杨超等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杨超,女,现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三级高级法官,拟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可小平,男,现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协调管理处副处长,助理审判员,拟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莉炜,女,现任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法官,拟任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魏永生,男,现任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拟任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同志任职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来信来访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

本公示期限为5天,即202269日至13日。

电话:3220325

地址: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

邮编:066000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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