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4号

根据《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审判、检察人员任前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命的彭莹等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莹,女,现任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拟任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颖,女,现任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拟任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同志任职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来信来访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

本公示期限为5天,即2024417日至21日。

电话:3220325

地址: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邮编:066000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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