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安排,定于8月下旬至9月下旬对我市贯彻实施《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重点:市、山海关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和《条例》普及宣传情况;编制相关保护规划和保护名录、设置保护标志、建立数字档案情况;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街巷的保护和管理情况;文物、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和传承利用情况;改善古城人居环境、繁荣古城业态及法律责任落实等情况;《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为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在执法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对市、山海关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的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联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联系电话:0335-3220323 0335-3220312

邮箱:qhdrdjkw@163.com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