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答复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待遇发放标准以及发放时间?基础养老金标准如何确定?计发标准是什么?

市民马先生留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待遇发放标准以及发放时间?基础养老金标准如何确定?计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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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复核待遇领取的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在《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标准: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标准确定:由中央和地方确定标准并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目前,秦皇岛市海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区、北戴河新区、抚宁区、青龙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38元/月/人;昌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57元/月/人;山海关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53元/月/人;卢龙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43元/月/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标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发放时间:经办机构从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目前,我市各县区发放待遇时间为月底前发放到位。

有关代办问题,因涉及群众自身利益,详情请直接咨询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