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女士留言: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申请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存储额,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相应的手续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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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养老保险:分以下两种情况办理:
(一)申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在职) 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2)有视同缴费年限,需提供《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一次性丧葬费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审核表》;
(3)去世人员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4)遗属待遇不能发到本人银行账户的,需提供经公证确认一名法定继承人为待遇领取人的公证材料。待遇领取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需提供离退休人员死亡证明。
经办流程:【网上流程】CA用户:参保单位网上提交申报信息及电子申报材料(单位电子签章);【大厅办理】参保单位或代办人到前台综合柜员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遗属待遇(退休) 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2)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3)遗属待遇不能发到本人银行账户的,需提供经公证确认一名法定继承人为待遇领取人的公证材料。
(4)待遇领取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需提供离退休人员死亡证明。
经办流程:【网上办理】CA用户:参保单位网上提交申报信息及电子申报材料(单位电子签章);【大厅办理】代办人到前台综合柜员窗口填写《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参保单位或代办人到前台综合柜员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城乡居民养老:参保人员死亡、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应终止其城乡居保关系,进行注销登记,并申请提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1)参保人员死亡的,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①继承人填写承诺书;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②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或公安机关及乡镇(街道)、村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③账户余额无法通过参保人员的原银行账户支取的,还需提供指定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的指定金融机构的其他账户信息。
(2)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注销表》。
(3)参保人员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注销表》。 以上三种情况,县级经办机构复核无误后,结算其个人账户余额。不支持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