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回复:
参保条件: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男60周岁、女 55周岁以下无工作单位人员)。
所需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户口本(外地户籍提供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办理流程:参保人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申请,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户口本(外地户籍提供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大厅管理科科员审核材料,如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参保人补正材料后再办理;满足条件的为其办理参保登记;不满足参保条件告知参保人,并拒绝办理。
参保人在“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医保业务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界面提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申请。将带*号的项目录入完成,并上传参保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居住证(外地户籍人员)照片,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个人征缴管理科科员审核材料,满足条件的,满足条件的为其办理参保登记;不满足参保条件告知参保人,并拒绝办理。
办理渠道:窗口、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缴费标准及方式:在税务小程序交费或到税务大厅交费。灵活就业人员以我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按缴费基数的8.5%缴纳,建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现在缴费标准是每月542.9元,于每月25日前上缴。
办理部门及办公地址:抚宁区金山大街2号抚宁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医保中心窗口。
对外咨询电话:0335-7129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