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奚女士留言:请问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是如何调整的?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回复:
2024年6月24日,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4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调整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秦医保〔2024〕19号),明确2023年秦皇岛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2775元,作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核定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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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4日,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4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调整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秦医保〔2024〕19号),明确2023年秦皇岛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2775元,作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核定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