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答复丨在抚宁区放弃饲养犬只或者犬只失踪、死亡的,如何办理注销登记?养犬登记证、犬牌、电子标识损毁或者遗失的,如何申请补发或者重新植入?如何申请无害化处理?

市民王先生留言:请问在抚宁区放弃饲养犬只或者犬只失踪、死亡的,如何办理注销登记?养犬登记证、犬牌、电子标识损毁或者遗失的,如何申请补发或者重新植入?如何申请无害化处理?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回复:

 

养犬人应当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十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西门口养犬管理登记办证中心,办理注销登记。

养犬人应当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到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西门口养犬管理登记办证中心,申请补发或者重新植入。

无害化处理可以联系抚宁区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7810700。

办公地点:抚宁区察院口154号,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西门口养犬管理登记办证中心,咨询电话:0335-7826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