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答复丨现在户口可以“跨所通办”了吗?

市民金先生留言:请问现在户口可以“跨所通办”了吗?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回复:

 

目前,新生儿入户、死亡注销、人口信息副项变更、户籍类证明出具以及户口簿补领这 5 个高频户籍事项已在全市实现“跨所通办”。秦皇岛市还积极与唐山市进行对接,两市之间同样实现了上述 5 个高频户政业务的办理,不再受户籍地限制,群众可就近向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

办理条件及相关材料:

一、新生儿入户“跨所通办”:1周岁以内的婚生婴儿随父(母)申报出生登记的,可就近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业务。需提交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拟落户地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具体条件:(1)取得《出生医学证明》,不满一周岁(从出生到申报入户不满365天)未申报户口的新生儿。(2)新生儿为婚内生育。(3)新生儿姓氏随父亲或母亲。(4)新生儿随父亲或母亲申报出生登记。(5)新生儿父亲或母亲户籍地为唐山、秦皇岛两市。出生登记事项办结后,可以本人或委托亲友到户籍地派出所领取户口页,也可以选择到付费方式邮寄至指定地址收件。

二、死亡注销“跨所通办”:公民死亡,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向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注销业务的。需提交死亡人员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申报人身份证件。对于办理相关社会事务,需要开具死亡人员《注销户口证明》的,受理地派出所予以开具加盖本所户口专用章的《注销户口证明》,《注销户口证明》也可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三、人口信息副项变更“跨所通办”:人口信息中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宗教信仰、服务处所、职业、兵役状况、身高、血型、出生地等副项信息的变更。(1)“文化程度”变更材料:毕业证、学信网查询结果证明、学校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本人户口页。(2)“婚姻状况”变更材料:书面申请;结婚证、离婚证或相关法律文书、配偶死亡证明材料;本人户口页。(3)“宗教信仰”变更材料:书面申请;本人户口页。(4)“服务处所”变更材料:工作单位证明;本人户口页。(5)“职业”变更材料:有关证件证明;本人户口页。(6)“兵役状况”变更材料:现役证件、部队证明、退役证件、退役安置部门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本人户口页。(7)“身高”变更材料:本人户口页。(8)“血型”变更材料:本人申请或医疗机构验血证明。(9)“出生地”更正材料:出生医学证明;本人户口页。申请事项受理后,可以本人或委托亲友到户籍地派出所领取户口页,也可以选择到付费方式邮寄至指定地址收件。

四、户籍类证明“跨所通办”:公民需要开具户口注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受理地公安派出所通过人口信息系统能查询到的予以办理。需提交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

五、户口簿补领“跨所通办”:公民居民户口簿遗失,不方便回户籍地申领的。需提交户主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遗失声明。申请事项受理后,可以本人或委托亲友到户籍地派出所领取户口簿,也可以选择到付费方式邮寄至指定地址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