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梁女士留言:我是海港区户口,请问海港区灵活就业医疗保险补缴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回复:
补缴条件:
(一)灵活就业人员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
(二)灵活就业人员欠费超过6个月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医疗保险在本统筹区实际缴费超过10年(含)的。
补缴材料:按税务部门所需提供。
补缴流程:申请人通过税务部门办理。
代办情况:可以,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
如月底或年底结算期没有缴纳灵活就业医保费用,每月25日前未缴费,下月可以补缴。
海港区医保中心:迎宾路81号泛亚大厦。咨询电话:3551383。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