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答复丨海港区灵活就业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市民郝先生留言:请问海港区灵活就业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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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销范围:起付标准以上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甲类按100%、乙类按95%计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二)起付标准

2024年1月1日起, 秦皇岛职工普通门诊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为100元。

(三)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合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70%;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以上合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5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60%。

(四)支付限额

 普通门诊支付限额在职职工45岁(不含)以下为2000元;45岁(含)以上为2500元;退休职工为3000元。

 注:省外异地就医降低5%,省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享受我市同等的普通门诊支付政策。

2023年2月10日起,在京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看病就医,执行参保地同级别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五)门诊报销材料(在医保定点医院直接报销不用提供材料,异地医保定点医院不能直接报销的需要提供材料)

(1)患者本人和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患者本人国有银行社保卡或国有银行银行卡复印件(如未成年无身份证需要提供户口本页复印件和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2)医院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明细清单

(4)处方底方

(5)有限制性用药及特殊情况需额外提供住院病历,放化疗记录单等可电话咨询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