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5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环评〔2024〕41号)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冀办发〔2024〕15号)等文件要求,2025,我市开展了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动态更新工作,形成《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5版)》准入清单已经通过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并准予备案,现对更新后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行发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5版)》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202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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