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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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是本市户口,结婚嫁到外地后户口没有迁出,现在爱人想申请低保,当地民政部门要求我开具一份在本市没有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信,请问如何办理? |
| 来信时间 | 2011-05-04 |
| 来信内容 | 我是本市户口,结婚嫁到外地后户口没有迁出,现在爱人想申请低保,当地民政部门要求我开具一份在本市没有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信,请问如何办理? |
| 答复时间 | 2011-05-04 |
| 答复内容 | 先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开证明信并加盖公章,再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在证明信上加盖民政办章,最后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无享受低保证明。(海港区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