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www.qhd.gov.cn
无障碍
查找
无障碍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领导
机构设置
政府组成
政策解读
政府信息公开
数据统计
工作报告
人事任免
政务服务
个人办事
法人办事
行政权力
公共服务
政民互动
政府信箱
领导信箱
阳光信访平台
民意征集
百姓留言
政务微博
新政面对面
走进秦皇岛
秦皇岛概况
魅力秦皇岛
名胜景区
旅游景区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领导
机构设置
政府组成
政策解读
政府信息公开
数据统计
工作报告
人事任免
政务服务
个人办事
法人办事
行政权力
公共服务
政民互动
政府信箱
领导信箱
阳光信访平台
民意征集
百姓留言
政务微博
新政面对面
走进秦皇岛
秦皇岛概况
魅力秦皇岛
名胜景区
旅游景区
政民互动
>
政府信箱
>
留言详情
标 题
我是本市户口,公积金也是在本市单位缴纳的,但是工作单位在外地,一直没有住房,想在外地购买住房,请问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来信时间
2011-05-06
来信内容
我是本市户口,公积金也是在本市单位缴纳的,但是工作单位在外地,一直没有住房,想在外地购买住房,请问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答复时间
2011-05-06
答复内容
购买普通自住住宅,在户口所在地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户口在本市,工作单位在外地的,在外地买房不可以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