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为什么国家给60岁农村老人的社保基金不给我们
来信时间 2011-05-10
来信内容 我是昌黎县泥井镇新金铺三村的,我叫燕云,我父亲叫燕朋荣,今年61岁整,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发〔2009〕32号,中第七条: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吗,应该享受每个月55元的基金,为什么我父亲没有,请相关领导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在贯彻国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调查一下,谢谢!
答复时间 2011-07-28
答复内容

您好,我们是秦皇岛市人民政府12345市长公开电话,您发送到秦皇岛市政府网市长公开电话的留言已收悉,针对此事,我们向昌黎县人民政府限期下发交办卡,现反馈结果如下:

接到县长公开电话第52号交办卡后,我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新金铺三村燕云反映其父没有养老金待遇的问题积极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结果回复如下:

一、   反映的问题

新金铺三村燕云反映其父燕鹏荣,今年61岁整,根据国务院有关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应该享受每个月55元的养老金。为什么他的父亲没有?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   调查处理情况

经我镇调查得知:燕云的父亲燕鹏荣当时差1天满60周岁,根据昌黎县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的规定,在1950930日以前出生的现为农村户口的参保人员,不用资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而燕鹏荣是在1950101日出生的,其身份证号码是130322195010011835。并且当时燕鹏荣未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故未享受每月55元的养老金待遇。

三、   处理结果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可知反映人燕云向市长公开电话反映的情况有很大不同。经我镇劳保所工作人员与燕鹏荣及时沟通,解释有关政策。现其已经缴纳了100元的个人缴费金额。经县劳动人事局新农保中心审批,于20116月开始享受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

 

昌黎县泥井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