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户口
来信时间 2011-06-23
来信内容 请问我是外地的城市户口,在海滨去年买了房,今年初找到工作并给交了养老保险,想把户口迁到海滨,想问问都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准迁。谢谢!
答复时间 2011-07-06
答复内容  

  您好,我们是秦皇岛市人民政府12345市长公开电话,您发送到秦皇岛市政府网市长公开电话的留言已收悉,针对此事,现反馈结果如下:
  核准条件:
  1、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合法固定住所是指申请人通过各种合法渠道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公有住房。)
  2、稳定生活来源(稳定生活来源是指通过各种合法渠道取得的保障申请人和随迁人员正常生活所需的费用)
  上述条件同时具备者,可申请迁入户籍,具体办理方式可询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