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这样的罚款能行么?
来信时间 2011-07-16
来信内容 本人有一台辽G57307的大货车跑运输,在途经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的时候被 《昌黎县运输管理站》以《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车辆》为由罚款,2011年5月21日罚款500元(票据号0020409)。2011年7月6日罚款500元(票据号0024690)。本人对此提出异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2项:擅自改型车辆罚款5000--20000万元,昌黎县运输管理站罚了500元,不符合《国道条》规定。2:没有对罚款车辆下达《处罚通知书》和《处罚决定书》,违反了法律相关程序。3:本人要求退还全额罚款。提点小小的建议:辽宁(外省)车辆进入河北省地界是为了河北省的繁荣和发展,如果软环境不好,势必会影响河北省的建设和发展,望领导能够重视解决。谢谢!
答复时间 2011-08-19
答复内容

您好,我们是秦皇岛市人民政府12345市长公开电话,您发送到秦皇岛市政府网市长公开电话的留言已收悉,针对此事,我们向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限期下发交办卡,现反馈结果如下: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1Y0202号市长公开电话办理情况

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贵办转来的2011Y0202号交办卡中,反映罚款问题,我局收到交办卡后,立即责成相关部门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对车主提出的罚款数额不足问题,经调查,由于当时司机提出申请,说明家庭确实困难,稽查队经请示领导批准,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予以照顾,司机当时表示理解。

对于未下达《处罚通知书》和《处罚决定书》的说法,经调查,我局执法人员已经交给了当事司机。

对于车主提出的退还罚款一事,经与车主沟通解释,车主表示理解,此事已经得到圆满解决。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