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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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从单位已经买断7、8年了,公积金一直没有取出来,现在又找到了一份新工作,单位也给上公积金,请问我是否可以将以前的公积金和现在的连在一起? |
| 来信时间 | 2011-10-19 |
| 来信内容 | 我从单位已经买断7、8年了,公积金一直没有取出来,现在又找到了一份新工作,单位也给上公积金,请问我是否可以将以前的公积金和现在的连在一起? |
| 答复时间 | 2011-10-19 |
| 答复内容 | 可以连接,如果公积金在原单位,可由原单位到单位公积金开户行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后办理转移业务;如果公积金在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封存,可携带新单位开具的缴存证明(包括: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公积金帐号、本人公积金帐号,另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心办理转移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