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www.qhd.gov.cn
无障碍
查找
无障碍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领导
机构设置
政府组成
政策解读
政府信息公开
数据统计
工作报告
人事任免
政务服务
个人办事
法人办事
行政权力
公共服务
政民互动
政府信箱
领导信箱
阳光信访平台
民意征集
百姓留言
政务微博
新政面对面
走进秦皇岛
秦皇岛概况
魅力秦皇岛
名胜景区
旅游景区
方志秦皇岛
数据发布
发展规划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领导
机构设置
政府组成
政策解读
政府信息公开
数据统计
工作报告
人事任免
政务服务
个人办事
法人办事
行政权力
公共服务
政民互动
政府信箱
领导信箱
阳光信访平台
民意征集
百姓留言
政务微博
新政面对面
走进秦皇岛
秦皇岛概况
魅力秦皇岛
名胜景区
旅游景区
方志秦皇岛
数据发布
发展规划
政民互动
>
政府信箱
>
留言详情
标 题
房子已被拆迁,现在还未回迁,请问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来信时间
2011-12-15
来信内容
房子已被拆迁,现在还未回迁,请问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答复时间
2011-12-15
答复内容
公积金资金管理科工作人员告知:如果是拆一补一的情况,不能办理支取公积金业务,如果拆完安置后,对自己产生费用了就可以支取公积金。需要携带单位支取证明、购房合同和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大厅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