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我2006年6月在一家公司打工,此公司一直拖欠工资至今,请问现在劳动局是否还可以受理
来信时间 2012-01-10
来信内容
20066月在一家公司打工,此公司一直拖欠工资至今,请问现在劳动局是否还可以受理
答复时间 2012-01-10
答复内容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告知:受理的时效是两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