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社会保障卡下发后,本省其它城市和外省的职工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是否可以转入我市?如果可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如何办理转入手续?
来信时间 2012-11-16
来信内容 社会保障卡下发后,本省其它城市和外省的职工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是否可以转入我市?如果可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如何办理转入手续?
答复时间 2012-11-16
答复内容 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是我市四区城镇户口,并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的,方可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并可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外地转入本市的人员和参保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就业的,在外地参加的相应医保关系方可转移。其中,省内转移应先在我市参保,再由原参保地的医保中心开据《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简称《变更信息表》)。省间转移应在我市参保后,由我市医保中心开据《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发往原参保地(需告知原参保地地址),再由原参保地开据《参保凭证》和《变更信息表》发往我市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