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请问,山海关区农村合作医疗保疗,其起付标准、补偿比例、最高限额分别是多少?
来信时间 2012-12-10
来信内容 请问,山海关区农村合作医疗保疗,其起付标准、补偿比例、最高限额分别是多少?
答复时间 2012-12-10
答复内容 正常疾病:镇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元,补偿比例80%;区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补偿比例75%;市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200元,补偿比例55%;省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500元,补偿比例55%;省外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0元,补偿比例45%2012年补偿封顶限额7万元。意外伤害:2012年意外伤害起付标准随住院地各级医疗机构,补偿比例是50%2013年准备修订,具体情况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