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www.qhd.gov.cn
无障碍
查找
无障碍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领导
机构设置
政府组成
政策解读
政府信息公开
数据统计
工作报告
人事任免
政务服务
个人办事
法人办事
行政权力
公共服务
政民互动
政府信箱
领导信箱
阳光信访平台
民意征集
百姓留言
政务微博
新政面对面
走进秦皇岛
秦皇岛概况
魅力秦皇岛
名胜景区
旅游景区
方志秦皇岛
数据发布
发展规划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领导
机构设置
政府组成
政策解读
政府信息公开
数据统计
工作报告
人事任免
政务服务
个人办事
法人办事
行政权力
公共服务
政民互动
政府信箱
领导信箱
阳光信访平台
民意征集
百姓留言
政务微博
新政面对面
走进秦皇岛
秦皇岛概况
魅力秦皇岛
名胜景区
旅游景区
方志秦皇岛
数据发布
发展规划
政民互动
>
政府信箱
>
留言详情
标 题
我是抚宁县人,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因病住院,住院发票丢失了,请问,住院发票复印件上盖医院的公章是否可以办理报销?
来信时间
2012-12-26
来信内容
我是抚宁县人,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因病住院,住院发票丢失了,请问,住院发票复印件上盖医院的公章是否可以办理报销?
答复时间
2012-12-26
答复内容
必须用原件报销,丢失后无论开什么证明都不能享受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