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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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2012年1月开始车船税使用税将进行调整,我的车船税由保险公司代缴了,因此涉及到退税问题,请问目前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
| 来信时间 | 2012-01-31 |
| 来信内容 | 2012年1月开始车船税使用税将进行调整,我的车船税由保险公司代缴了,因此涉及到退税问题,请问目前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
| 答复时间 | 2012-01-31 |
| 答复内容 | 市地税局反馈:一、纳税人已完税,但代收税款的保险机构还未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代缴结报手续的,可采取将多缴税款直接退给纳税人的办法,并在相应的保单上注明,加盖保险机构印章。二、纳税人已完税,代收税款的保险机构已经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代缴结报手续的,在纳税人提出退税申请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将多缴的税款退还纳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