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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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是外地户口,从海港区的单位辞职,几个月处在山海关找到工作单位,新单位从开发区给我上的职工医保,请问辞职后中断的这几个月医保是否可以补缴? |
| 来信时间 | 2015-04-20 |
| 来信内容 | 我是外地户口,从海港区的单位辞职,几个月处在山海关找到工作单位,新单位从开发区给我上的职工医保,请问辞职后中断的这几个月医保是否可以补缴? |
| 答复时间 | 2015-04-20 |
| 答复内容 | 告知:中断的医保费用不可以补缴。详情可咨询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窗口:3926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