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我父亲是海港区户口,参保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15年3月我父亲去世,去世时父亲未达到退休年龄,请问如何将父亲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部分退回?
来信时间 2015-04-29
来信内容 我父亲是海港区户口,参保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15年3月我父亲去世,去世时父亲未达到退休年龄,请问如何将父亲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部分退回?P /P
答复时间 2015-04-29
答复内容

  告知: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携带去世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手册或收据复印件各复印三份;医院出具的参保人员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区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盖章)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工商银行卡或存折的复印件,到去世人员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养老保险退还手续。详情可咨询秦皇岛市海港区农保科:3551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