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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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夫妻都是海港区户口,在海港区另一外小区又购置了一套房产,目前只有购房合同,请问如何将户口迁到新房处? |
| 来信时间 | 2015-05-08 |
| 来信内容 | 夫妻都是海港区户口,在海港区另一外小区又购置了一套房产,目前只有购房合同,请问如何将户口迁到新房处? |
| 答复时间 | 2015-05-08 |
| 答复内容 | 告知:可携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到新房所地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详情可咨询秦皇岛市海港区公安分户籍科:36512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