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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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是西港镇户口,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1月份在医院生育,请问如何生病住院是否可以报销? |
| 来信时间 | 2015-05-15 |
| 来信内容 | 我是西港镇户口,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1月份在医院生育,请问如何生病住院是否可以报销? |
| 答复时间 | 2015-05-15 |
| 答复内容 | 告知:新生儿出生时不在缴费时限内,但新生儿母亲当年已经参加新农合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新农合(只限新生儿出生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达到一人最高封顶线。详情可咨询海港区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3553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