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www.qhd.gov.cn
| 标 题 | 我新买了一辆节能减排的家用轿车,请问交纳车船税的标准? |
| 来信时间 | 2015-06-11 |
| 来信内容 | 我新买了一辆节能减排的家用轿车,请问交纳车船税的标准? |
| 答复时间 | 2015-06-11 |
| 答复内容 | 告知根据财税[2012]19号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轿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按照发动机气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0升(含)以下每年每辆12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每年每辆30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每年每辆480元,2.0升以上至2.5升(含)每年每辆840元,2.5升以上至3.0升(含)每年每辆18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每年每辆3000元,4.0升以上每年每辆4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