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告知:一、城市区(市开发区、北戴河新区)2014年冬季退役时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其地方政府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按2014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053元)进行测算。各县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选择自主就业的,其政府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按2014年本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各县统计部门公布为准)进行测算。 二、城市区(含开发区、北戴河新区)2014年冬季退役及2015年春季转业士官选择自谋职业的,其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按照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2014年我市为52505元)进行测算。各县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及2015年春季转业士官选择自谋职业的,也应参照市区做法相应制定本县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 秦皇岛市2015年度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自谋职业补助金发放标准统计如下。 义务兵:部队应发金额9000,地方政府应发金额22264、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标准105010。 一期士官:部队应发金额22500,地方政府应发金额28943、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标准114010。 二期士官:部队应发金额36000,地方政府应发金额35623、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标准123010。 三期士官:部队应发金额54000,地方政府应发金额44528、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标准157515。 四期士官:部队应发金额72000,地方政府应发金额53434,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标准169515。 备注: 1、部队自主就业退役金标准:退役士兵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时,按每年4500元×兵龄计发;2、地方政府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地方政府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与部队发放的退役金之和,应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助在2年义务兵发放标准的基础上,从服役第3年(含)起,每多服役一年,按照义务兵一年发放标准的20%增发。3、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城市区符合安置条件的义务兵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的2倍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转业士官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的3倍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每多服役一年增加3000元。详情可咨询秦皇岛市民政局退伍安置办:3658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