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www.qhd.gov.cn
| 标 题 | 我是开发区户口,在海港区企业上班,单位在海港区人社局缴纳了7年的医保,请问离职后是否能将海港区的职工医疗保险转成开发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 |
| 来信时间 | 2015-08-10 |
| 来信内容 | 我是开发区户口,在海港区企业上班,单位在海港区人社局缴纳了7年的医保,请问离职后是否能将海港区的职工医疗保险转成开发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 |
| 答复时间 | 2015-08-10 |
| 答复内容 | 告知:可以。每月1号-10号的工作日携带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农行卡,到905路公交车终点站泰盛商务大厦B座125室办理。详情可咨询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39262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