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www.qhd.gov.cn
| 标 题 | 请问山海关区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常疾病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分别是多少? |
| 来信时间 | 2015-08-12 |
| 来信内容 | 请问山海关区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常疾病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分别是多少?P /P |
| 答复时间 | 2015-08-12 |
| 答复内容 | 告知: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是150元,报销比例是80%,封顶线是120000元;区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是400元,报销比例是65%,封顶线是120000元(中铁集团山桥医院、市工人医院起付标准是1200元,报销比例均按市级医疗机构计算);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是2000元,报销比例是55%,封顶线是120000元;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是2500元,报销比例是50%,封顶线是120000元;省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是5000元,报销比例是40%,封顶线是120000元。参合农民因患精神病在我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是800元,报销比例是60%,年度封顶线不变。详情可咨询山海关区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50692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