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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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市级统筹医保政策实施后,秦皇岛市居民患病需要到外地的医院医治,是否需要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如何办理? |
| 来信时间 | 2015-08-12 |
| 来信内容 | 市级统筹医保政策实施后,秦皇岛市居民患病需要到外地的医院医治,是否需要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如何办理? |
| 答复时间 | 2015-08-12 |
| 答复内容 | 告知:按照《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秦人社﹝2014﹞287号)第87条规定,这种情况需要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可携带以下材料:秦皇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诊断证明书、社会保障卡原件到参保地的医保中心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转往北京或天津医疗保险定点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就医。详情可咨询秦皇岛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稽查科:32627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