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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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单位在市医保中心为我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可享受生育津贴),但我没有办理产检登记表和产妇登记表,2015年6月12日我在市妇幼保健院顺产一个孩子,请问这种情况下能否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 |
| 来信时间 | 2015-08-17 |
| 来信内容 | 单位在市医保中心为我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可享受生育津贴),但我没有办理产检登记表和产妇登记表,2015年6月12日我在市妇幼保健院顺产一个孩子,请问这种情况下能否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 |
| 答复时间 | 2015-08-17 |
| 答复内容 | 告知:无故不办理《产前检查登记表》和《产妇登记表》的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不予支付。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可以报销。详情可咨询秦皇岛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生育保险科:32627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