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我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的公积金,已在海港区购买了两套住房,并使用了公积金贷款,2013年已将第一套住房贷款还清,现准备在海港区购买第三套住房。如果前两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请问购买第三套住房能否可以继续使用公积金贷款?
来信时间 2015-08-31
来信内容 我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的公积金,已在海港区购买了两套住房,并使用了公积金贷款,2013年已将第一套住房贷款还清,现准备在海港区购买第三套住房。如果前两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请问购买第三套住房能否可以继续使用公积金贷款?P /P
答复时间 2015-08-31
答复内容

  告知:第三套房不能继续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只能使用两次。详情可咨询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047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