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www.qhd.gov.cn
| 标 题 | 我是本市某企业职工,想在外省购买一套商品房,请问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
| 来信时间 | 2015-09-02 |
| 来信内容 | 我是本市某企业职工,想在外省购买一套商品房,请问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
| 答复时间 | 2015-09-02 |
| 答复内容 | 告知: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可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贷款事宜,但可以提取本地的个人公积金。提取个人公积金要求房屋必须是纯住宅或70年产权的公寓。没有房本的,需要提供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有房本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复印件。并提供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工行或农行或建行的一张借记卡,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购买,还需要提供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到红旗路106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一次性付清购房款的,可提取发票日期之前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系统自动结算)。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的,可一次性提取发票日期之前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系统自动结算),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夫妻双方每年可提取不超过偿还贷款本息金额的个人公积金。详情可咨询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取审批科:3047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