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www.qhd.gov.cn
| 标 题 | 我本科毕业后档案一直存放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在的工作单位可以接收档案,请问如何将档案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取出来? |
| 来信时间 | 2015-09-08 |
| 来信内容 | 我本科毕业后档案一直存放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在的工作单位可以接收档案,请问如何将档案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取出来?P /P |
| 答复时间 | 2015-09-08 |
| 答复内容 | 告知:接收档案的单位,需是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接收单位是本市的,由其相关单位主管部门出具调档函,外省市单位需当地人社部门或组织部门开具调档函,再携带调档函到金色未来商厦5楼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取档案。详情可咨询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3566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