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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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是海港区海阳镇范庄村人,符合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请问参保的日期截止到哪天?参保时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
| 来信时间 | 2015-09-14 |
| 来信内容 | 我是海港区海阳镇范庄村人,符合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请问参保的日期截止到哪天?参保时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
| 答复时间 | 2015-09-14 |
| 答复内容 | 告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按年缴纳,缴费截止日期为每年10月31日。参保时需携带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应同时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他特殊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填写《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详情可咨询秦皇岛市农村养老保险处办公室:32628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