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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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是黑龙江省的户籍,在秦皇岛工作已经十多年了,并且已经缴纳了12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现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了,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参加秦皇岛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
| 来信时间 | 2015-09-25 |
| 来信内容 | 我是黑龙江省的户籍,在秦皇岛工作已经十多年了,并且已经缴纳了12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现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了,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参加秦皇岛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
| 答复时间 | 2015-09-25 |
| 答复内容 | 告知:在本统筹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累计十年以上的人员,可在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三个月内转成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可携带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社保卡,到燕山大街147号市医保中心二楼202室个人医疗保险科办理。详情可咨询秦皇岛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个人医疗保险科:3262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