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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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请问,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按什么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 |
| 来信时间 | 2017-06-13 |
| 来信内容 | 请问,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按什么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 |
| 答复时间 | 2017-06-13 |
| 答复内容 | 告知:参保单位以全部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7%缴纳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0.3%缴纳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核定计算,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核定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