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请问,居住证如何办理签注?
来信时间 2017-06-28
来信内容 请问,居住证如何办理签注?
答复时间 2017-06-28
答复内容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30日内,携带办理居住证所需的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居住证持有人的就业、居住、就读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领条件的,不予签注。具体可与居住地派出所问询。
  告知: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连续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逾期超过1年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但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连续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