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www.qhd.gov.cn
| 标 题 | 单位为我们从市人社局缴纳了工伤保险,同事在工作中发生了工伤,请问职工发生工伤第一时间该怎么办? |
| 来信时间 | 2017-06-29 |
| 来信内容 | 单位为我们从市人社局缴纳了工伤保险,同事在工作中发生了工伤,请问职工发生工伤第一时间该怎么办?P /P |
| 答复时间 | 2017-06-29 |
| 答复内容 | 告知:发生工伤应第一时间报告单位。受伤职工住院治疗,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受伤后5日内填写《事故伤害报告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向工伤保险结算科备案,并在30日内交齐所有材料。受伤职工门诊治疗,由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3日内报事故快报,事故单位可以传真方式提交《职工事故伤害备案表》,传真电话:3262787。所有表格及材料可在工伤结算科办公qq群内下载,详询工伤保险结算科,电话:3262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