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我是海港区户口,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前两天出现意外伤已住院,听说意外报销的还得先备案,是这样吗?
来信时间 2017-06-30
来信内容 我是海港区户口,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前两天出现意外伤已住院,听说意外报销的还得先备案,是这样吗?
答复时间 2017-06-30
答复内容

告知:是的。根据秦政办发〔2016〕39号文件第四十二条: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因意外伤害住院的参保居民时,首诊医师要如实填写意外伤害经过,做好病历记录,3日内报保险机构备案。定点医疗机构不得联网结算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否则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