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请问,企事业单位的婚丧假是如何规定的?
来信时间 2017-07-19
来信内容 请问,企事业单位的婚丧假是如何规定的?
答复时间 2017-07-19
答复内容

  告知:事业单位:根据1980年2月20日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具体规定如下: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注,酌情给1-3天的婚丧假。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企业单位:参照事业单位的标准执行。